1 台灣電機電子工程學會第1屆第1次理監事會議紀錄

台灣電機電子工程學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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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電機電子工程學會第1屆第1次理監事會議紀錄
(理事監事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或代理,並各過半數以上之出席始成會)

一、時間:九十七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十一點○分

二、地點:國立中山大學電資大樓F6019

三、出席人員:
理事:王朝欽、潘建源、薛雅馨、洪子聖、葉家宏、彭康峻、郭志文
監事:李博明、林根煌、吳建銘

四、缺席人員:
理事:賴威光、蔡友遜
監事:無

五、列席人員:無(載明單位名稱及代表人姓名、職稱)

六、主席:王朝欽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紀錄:陳姿文

七、主席致詞:(可略)

八、來賓致詞:(可略)

九、報告事項:(可略)

十、選舉第1屆常務監事、常務理事及理事長。
(務請載明監票、發票、唱票、記票人員、選舉得票數及當選人)
1、3席當選常務理事票選結果如下:王朝欽(6票)、洪子聖(5票)、郭志文(5票)…。
2、1席當選常務監事當選名單如下:林根煌(2票)…。
(理事長之選舉應由全部出席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1人)
3、理事長選舉依組織章程規定由全體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出,經出席7位理事票選王朝欽當選為第1屆理事長(6票)。
十一、移交(註:由常務監事監交,並於15日內接收完畢,分別簽章後,新舊任理事長及團體各存1份,1份函報主管機關。新舊任理事長為同1人時仍須辦理移交。)

十二、第一屆理事長致詞:(略)

十三、討論提案:

提案一:
案由:決定本會會址處所(含聯絡電話)案。
說明:會址處所依規定不得少於30平方公尺,並應取得使用1年以上之使用權證明(例如租約、所有權證明、借用同意書等)。
決議:會址設於國立中山大學 電資大樓F8013,電話為07-5252000 轉4149。

提案二:
案由:聘任本屆秘書長、會計、出納(或副秘書長、秘書、組長、專員、組員、辦事員、雇員其他適當職稱)等工作人員。
說明: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(理監事)擔任。
決議:秘書長:李志鵬    會計:陳姿文    出納:陳姿文

十四、臨時動議:
 
十五、散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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